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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,如何分配

作者:安实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  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:
  1.如果是向对方索要彩礼钱,或者首饰钱等,这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:“禁止包办,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”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  2.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,如果已经登记结婚,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,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,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处理的时候要考虑财产来源,还有数量等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分割。如果是各自出钱购买,各自使用的财物,归各自所有。
  3.如果是借婚姻关系索要的礼金,而且结婚不久后就离婚的,或者因为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,要酌情返还。如果对所得的财物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,可以按赠与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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